一、各部派對於阿含的分類
佛教諸部派均各有自派傳承奉持的三藏聖典。其中經藏名為阿含或尼柯耶(部),可分為四類或五類。所謂四阿含與五部,則指此而言。其中,長、中、雜(相應)、增一(增支)等四阿含,則似為所有部派之所共傳。第五阿含之小部(雜藏)則不一定,有的部派將其攝入經藏中,稱為第五阿含;有的則不收入經藏中,而視為三藏以外別出之雜藏。
其中,以小部(雜藏)為第五阿含,而列入經藏者,有南方上座部之巴利佛教,大眾部摩訶僧祇律卷三二、化地部五分律卷三○、法藏部四分律卷五四、法藏部所屬毘尼母經卷三、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等,其中巴利佛教與法住記稱之為小部或雜類阿笈摩。相對於尼柯耶(部)或阿含(阿笈摩)等稱呼,其他則皆視為雜藏(Ksudraka
Pitaka),而不稱阿含或尼柯耶。
其次,將雜藏視為三藏之外,而不列入經藏者,為說一切有部與經部系之成實論等。說一切有部,於其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九、薩多毘尼毘婆沙卷一均僅舉四阿含為經藏;惟說一切有部之其他文獻,卻常引用雜藏及雜藏所收諸經典之文。換句話說,說一切有部內亦有雜藏之存在,但不視為經藏而視作雜藏,別立於三藏之外。這可徵諸採用說一切有部說之大智度論卷二、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得以證明。在其中阿含僅揭示四阿含而已。但大智度論卷一一則舉三藏說與四藏說,其中四藏說即在經、律、論三藏之外,另立雜藏。此四藏說可能是就說一切有部之立場而來的。
又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如其名所示,在三藏外立雜藏,於說明三藏之後言及雜藏,本書係亦立於說一切有部之立場,此從後來之考察可知之。
又受說一切有部影響之成實論卷一四,則在四藏之外,另立菩薩藏;但亦常引用雜藏(如卷五、卷七)。分別功德論卷一(被視為增一阿含之註釋書)則以四阿含說明經藏,且於三藏之外,另加雜藏與菩薩藏,合稱五藏。
四阿含的順序亦因部派而異。在巴利佛教中,常依長、中、相應(雜)、增支(增一)之順序。大眾部之摩訶僧祇律與化地部之五分律則同按長、中、雜、增一之順序。
在說一切有部之系統下,大別有古有部與新有部二類。屬於古有部者為大智度論,撰集三藏及雜藏傳、分別功德論等,係按增一、中、長、雜(相應)之順序。與其稍有不同者為薩婆多毘尼毘婆沙,即依增一、中、雜、長之順序。又上述分別功德論或許非說一切有部之典籍,但與大智度論等同受有部之影響。
屬於新有部──根本說一切有部之有部毘奈耶雜事,其四阿含之列舉順序與其他部派完全不同,即:相應(雜)、長、中、增一。與此極其相近者,為受有部影響之瑜伽師地論,即:雜、中、長、增一。由上可知有部之古有部與新有部是大不相同的。
二、諸部派之雜阿含 (相應部)
關於雜阿含(相應部)的內容,諸部派互有出入。現存雜阿含有巴利相應部、漢譯雜阿含五十卷、別譯雜阿含十六卷,及一卷本雜阿含。屬於上座部的巴利相應部,與屬於說一切有部之漢譯雜阿含十分相似,唯就內容而言,漢譯雜阿含若除去非本來所有之卷二三、卷二五(即阿育王譬喻,Awokavadana),則兩者大體一致。至於約占兩者份量三分之一的別譯雜阿含,可能係抄自大部之雜阿含,或是其他部派之雜阿含之全本或未完全寫就者,此誠為問題所在。然一卷雜阿含係抄自大部之雜阿含,殆無疑問。
別譯雜阿含究係完本,抑或抄略本?欲研究此一問題,首先必須檢討諸文獻所傳雜阿含之內容。若由四分律、五分律,僧祇律所揭雜阿含等內容入手,則較為方便。
法藏部四分律卷五四以「雜比丘、比丘尼,優婆塞、優婆私、諸天、雜帝釋、雜魔、雜梵王」等作為雜阿含的內容;法藏部毘尼母經卷三以「比丘相應、比丘尼相應、帝釋相應、諸天相應、梵王相應」等為雜阿含,其內容與四分律之說明大致相同。
其次,化地部五分律卷三○,以「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、天子、天女之說」為雜阿含之內容,與法藏部之說相似。大眾部所屬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則認為雜阿含是「根雜、力雜、覺雜、道雜」等,其說法與諸派完全不同,前者係就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、天子、天女、帝釋、梵天、魔等說者或聞法者之關係而分類;後者則含攝就五根、五力、七覺支、八正道等教理而分類之經典。
說一切有部之雜阿含,或巴利佛教之相應部可能包含上述二種雜阿含。現存相應部與漢譯雜阿含,有屬於化地部、法藏部的依「說者或聞法者」而分類之經典,亦有以大眾部的依教理內容而分類之經典。說一切有部之雜阿含,除上述內容之外,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九,則認為相應阿笈摩之內容為「五蘊相應,十二處、十八界相應,緣起、聖諦相應,聲聞所說,佛所說,念處、正勤、神足、根、力、覺、道分相應,伽陀相應」。又同受有部說影響之瑜伽師地論卷八五,則以為雜阿笈摩之內容是「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,蘊、界、處相應,緣起、食、諦相應,念住、正斷、神足、根、力、覺支、道支、入出息念、學、證淨等相應,又依八眾說相應(能說──如來、如來弟子,所說──五取蘊、六處、因緣相應分,及道品分,所為說──諸苾芻、天、魔等眾)。」
上述二者,內容大致相同,亦與現存之巴利相應部與漢譯雜阿含相類似。又撰集三藏及雜藏傳,以雜阿含為「欲斷諸緣……是修行地,禪智所趣、等見諸法……部外之雜經,諸天之讚偈皆入此中。」其內容亦大體雷同。
由上可知諸部派所傳持之雜阿含(相應部),內容不盡相同,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:第一、如法藏部、化地部等係由說者與聞法者分類,並將通俗經典集錄而成。第二、如大眾部係由修道與教學等第一義教理之經典某錄分類而成。第三、如巴利佛教與說一切有部則將第一與第二雙方之內容併收而成。
若由此而綜覽漢譯之別譯雜阿含,則其內容有比丘(四八經)、比丘尼(一○經)、優婆塞(四一經)、沙門(二○經)、婆羅門(三七經)、天(一○二經)、天子(二○經)、梵天(一○經)、帝釋(二○經)、魔(一○經)、夜叉(一二經)、馬(九經)、長夜無明(二一經)等,由三六四部通俗經典所構成;很顯然的,現存漢譯別譯雜阿含是屬於第一類型之雜阿含。
三、別譯雜阿含之所屬部派
現存別譯雜阿含十六卷三六四經為三秦失譯者。在本經卷十五第三二六經中,其細註有「毘
秦言雄也」,可見本經為秦代譯出者。而三秦係指前秦(A.D. 351~394)、後秦(A.D.
384~417)、西秦(A.D.
385~431),故知別譯雜阿含早於雜阿含五十卷之譯出(A.D. 433)。
關於別譯雜阿含之資料,不載於僧祐(~A.D.
519)之出三藏記集中(現存最古經典目錄),至隋法經錄(~A.D.
594)卷三等,始載有別譯雜阿含二十卷。其後之諸經錄皆載為失譯經。至開元錄(A.D.
730)始確定為三秦失譯,直至今日。至於將本經視為別譯,乃因其內容係自五十卷大部雜阿含個別譯出,且知在五十卷雜阿含之外尚有二十卷(今經整理為十六卷)者,以致將其命名為別譯雜阿含。又求那跋陀羅所譯五十卷本雜阿含,係於華中譯出。當時,並不知華北另有別譯雜阿含,故由兩者文中譯語之比較可知,兩者並無翻譯之關係。
雜阿含與別譯雜阿含之關係,古來即不被重視。直至日本德川時代,法幢始著「俱舍論稽古」,認為別譯雜阿含即小本雜阿含,屬飲光部之經典,但未提出有力論據。不過,由上述內容可知別譯雜阿含乃屬於法藏部、化地部之雜阿含,或與此相近者。
由別譯雜阿含與漢譯雜阿含之比較,得知別譯雜阿含並非說一切有部之經典。又別譯雜阿含共三六四經,除八七、一三九、二九九等三經之外,均可在雜阿含中找出內容相當之經。其中,相當者彼此之間,或是經典長度、所說內容互有出入;或是說法地點不同。關於說法地點,有時別譯本與巴利本相應部相同,與雜阿含本則不同;有時則巴利本與雜阿含相同,而別譯本與此不同。
又別譯雜阿含經所引用之經典,別譯三二○經作為「法句偈及波羅延大德之偈」,但與其相當之雜阿含一三二一經,則增廣為「憂陀那、波羅延那、見真諦、諸上座所說偈、比丘尼所說偈、尸路偈、義品、牟尼偈、修多羅」。反之,在巴利相當之經(S.
X. 6)則僅言「諸法句」。凡此種種,皆基於部派之不同所致。
別譯一一三經列有十二部經之順序,而與其相當之雜阿含一一三八經所列順序,則與之不同。雜阿含所列十二分教之順序,與說一切有部之順序相同。別譯雜阿含則與化地部之五分律卷一所揭示者極為相近,此可令人思及別譯雜阿含與化地部二者較為接近。
又就別譯雜阿含之音譯語而言,與巴利語Savgāmaji相當之語音譯為「僧鉗」,Uttiya譯為烏帶、優陟,Channa譯為闡陀,Sīvaka譯為尸蔔,Kokāliya譯為瞿迦梨,Vendu(Sk.
Visnu)譯為毘紐,Kāmada譯為迦默,Vavkaka譯為朋迦,由此譯語之不同,足見別譯雜阿含之原典並非巴利語,亦非梵語,而為另一種俗語。若推想它是法藏部、化地部等聖典所用之犍陀羅語,此種說法不能指為無理。但關於此點,尚須詳加研究,始能確定。
綜上所述,別譯雜阿含可能為西北印度地方所流傳之化地部或法藏部之經典。(日本國譯一切經第一冊) |